各村、居民区、公司、机关、企事业单位: 根据《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<宝山区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宝委办〔2017〕43号)的要求,为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,经镇党委研究同意,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: 组 长:邵雷明 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:陈 江 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 常务副组长:吴璟璆 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:盛建新 镇党委副书记 朱锦忠 镇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 张令水 镇党委委员、人武部部长 杨 颖 镇党委委员(组织) 胡海燕 镇党委委员(宣传) 刘惠斌 副镇长 李华峰 副镇长 朱 英 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镇宣传科,办公室主任由胡海燕兼任,各村、居民区、公司、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、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