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: 根据《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建设管理委等十一部门<关于本市开展“城中村”地块改造的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(沪府[2014]24号)的文件精神,按区府“十三五规划纲要”的部署,经市建设管理委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农委、市财政局、市规划国土资源局、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市绿化市容局确认,同意宝山区杨行镇老集镇实施“城中村”改造,并于2016年7月27日市建设管理委下发《确认宝山区杨行镇老集镇杨泰路西侧、宝杨路南侧、城西二村、绿龙路南侧、绿龙路北侧、湄宝路北侧“城中村”改造地块实施方案的函》(沪建旧改[2016]586号),并确认改造方案。 为贯彻落实好杨行镇老集镇“城中村”改造项目,做到科学有效地使用资金,经济合理地控制成本,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了梳理和完善,目前所涉控规的方案稳定,具备成本测算的条件。在满足项目改造要求的前提下,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和建设发展需要,特委托第三方评估单位编制了本项目的《项目投资估算》,区域投资估算支出总额初稿为人民币1,077,664万元,其中包括:土地储备1,024,945 万元、市政及公建配套52,466万元,其他253万元;区域投资估算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,119,880万元,收支合计总额为人民币42,215万元。 根据区府及区旧改部门要求,现报送贵委审定。 项目建议妥否?请函示! |